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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媒体营销之我见

  毫无疑问,通过数字营销发展与目标消费者的关系正在变得越来越难。
 

  各种各样的第三方数据报告都已经显示,90后甚至是95后,已经成为当下大银幕电影的主力消费群体。而这个群体可以称之为是数字媒体平台的原住民。他们习惯性地通过微博、微信朋友圈、B站、兔区接收资讯,分享体验,转发吐槽,对于“双井号”内的内容有着天然的免疫力。而以微博为代表的数字媒体渠道,已经进入全面商业化的阶段,不光是开屏、Banner位,连“热搜”、“话题榜”都明码标价,其结果是,对于以“互动传播”为目标的数字营销公司的工作面临巨大挑战。
 

  失去了真正有意义的“互动”,传播预算向CPM倾斜,满足用户需求和满足客户需求之间的平衡被逐渐打破,社会化传播还能被认为是效率更高的电影营销方式吗?
 

  前不久,微信推出了基于微信平台的指数工具,虽然腾讯始终不愿意承认微信的营销属性,但各种十万+的公众号早已通过这个平台赚得盆满钵满。阅读量和朋友圈分享的背后,驱动力还是内容,无论是图文,还是花样百出的短视频。虽然现在很难评估公众号价格的投入产出比,但是用于微信公众号的预算比例日益提高,也是不争的事实。
 

  最近网易云音乐在杭州组织的“红色乐评专列”营销事件,获得了整个营销圈的关注。网易云音乐从他们沉淀积累的4亿多条用户评论中精选出85条评论,不仅击中了地铁车厢中的乘客,也击中了看到这条新闻的网友,UGC的力量依然强大,对于所有泛娱乐内容,都具有可复制性。我把它称之为“用户影响用户,评论引导传播”。
 

  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,无论是一条微博,还是新闻客户端上的一条资讯,还是豆瓣电影的一条短评,它们下面的评论与之共同构成新的传播主体,评论不再只是评论,它们同样可以被点赞,被评论,他们成为了核心内容的一部分。
 

  由此可见,“互动”并未消失,反而成为了过去一些传统媒体在进行数字转型的“利器”。
 

  覆盖制造热度,互动引导兴趣。对于当下的电影营销工作者而言,不妨在更广泛的数字营销平台上网聚“评论”的力量。
 

  伯乐营销,由中国电影营销领军人物张文伯先生创立于2013年,专注为电影提供从项目筹备期到上映的全程营销服务。成立三年来,为《我不是潘金莲》《捉妖记》《匆匆那年》《功夫熊猫 3》《蝙蝠侠大战超人:正义黎明》等国内外数十部影片做全案推广,与耀莱影业、华谊兄弟、安乐影业、阿里影业、派拉蒙影业、东方梦工厂、华纳兄弟影业等知名公司和冯小刚、李安、张一白、林诣彬、扎克·施奈德等导演进行合作。因每部影片推广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而声名鹊起,随后全面进入传媒产业,目前公司旗下拥有伯乐天海和乐杰两家全资子公司。
 

  伯乐营销作为一家创意驱动的营销机构,更加注重传播案例的差异性、话题性、互动性,为客户打造从数据调研、项目策略、方案执行、创意策划、公关活动、媒体发布、新媒体传播的一站式服务。
 

  2016 年度成绩
 

  以《我不是潘金莲》为例,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,本片累计票房 4.84 亿,视频物料累计播放量超过 2.55 亿,电影相关话题累计阅读量超过 35 亿。
 

  伯乐以#我与小刚二十年#微博活动和电影全球首映礼为核心,线上线下联动,集结了张国立、郭德纲、黄渤、李易峰、吴亦凡、张一山、关晓彤等明星力量及品牌和强力渠道的支持。首映礼晚会联合东方卫视在黄金时段播出,获得同时段收视率全国第五,影响力相当于一个热门综艺节目。
 

  让范冰冰与冯小刚两个名字相勾连,让两个截然相反的形象在一张海报中相遇,还让“最土范冰冰”录了“一条”视频。半小时不到微信阅读量破 10 万 +,累计播放量 1250 万 +,百度指数、微指数双双冲破新高。伯乐还请冯小刚阐述自己的创作心路:从一个国民导演的初心探索讲到年近六旬还要挑战自己的任性追求。如此,以“范冰冰”和“冯小刚”为关键词的标题开始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的焦点位置。本片获得超过 500 家传统媒体报道,共计拿下焦点图 307 个、头条 127 个、要闻348 个,平面日报共计 800 余篇报道,电视广播报道近 300 条。
 

  电影《我不是潘金莲》“大小版”推广曲与《来日方长》曲引发互动量 60 万 +,MV 播放量合计 3400 万 +。
 

  在《我不是潘金莲》推广中,伯乐在微博、微信、知乎等平台共计动员意见领袖 350 余名,口碑文章阅读量超过了 700 万,曝光量更是超千万。
 

  服务的主要客户
 

  《功夫熊猫 3》、《蝙蝠侠大战超人:正义黎明》、《火锅英雄》、《我的新野蛮女友》、《星际迷航 3:超越星辰》、《比利·林恩的中场战事》、《我不是潘金莲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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